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多于十二个月,要是职工遭受的伤情相当严重或者是情况很特别的,满足延长规定,可以适当的延长该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能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指的是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限,包含住院和出院之后休养期内。它可以保障劳动者在受伤治疗过程中不被用人公司开除,或采用降职减薪。要是职工被认定工伤后,不仅仅可以享受停职留薪,还可以在该期限届满后,还得继续治疗的话,能够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因公受伤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在生活上不能自行处理的,要聘请护工的,这一笔开销也是由用人单位来负责。
停工留薪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